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今年3月,我国迎来了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实施后的首次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个税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税年度汇算办理的截止日期越来越近,深圳市税务局发布致扣缴义务人的一封信,提示扣缴义务人应提醒单位员工尽快按规定办理,确保大家及时获得退税,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
可在年度汇算时补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年度汇算是在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办理年度汇算时,系统可以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是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值得留意的是,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可补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如果纳税人此前有符合条件的扣除项但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实际上相当于申请退税。
年度汇算办理截至本月底
2019年度个税年度汇算办理期限有4个月,从2020年3月1日到6月30日都可办理。
6月12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致扣缴义务人的一封信,提示扣缴义务人应提醒单位员工尽快按规定办理,确保大家及时获得退税,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信中指出,由于个税年度汇算在我国首次实施,请扣缴义务人培训、辅导员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并办理退(补)税。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编辑:柯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