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东莞市纪委监委刚通报3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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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6-13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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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南粤清风”刚发布消息,东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环保工作人员违规收红包

通报的第一个案例是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二科黎伟斌等三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问题。

通报显示,2017年至2019年春节前夕,黎伟斌、陈永亮负责虎门片区市控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和信访、应急处置等工作,吴楚鹏为司机兼办公室内务人员,三人借入厂检查之机,以每次每人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金额,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公司红包礼金,共计18000元。

黎伟斌、陈永亮、吴楚鹏作为环保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其行为已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020年5月,东莞市纪委监委分别给予黎伟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永亮政务警告处分,吴楚鹏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三人违纪所得。

社区干部违规公款吃喝

通报的第二个案例是东城街道上桥社区党工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柏高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通报显示,2016年2月和2018年2月,上桥社区违规组织该社区“两委”干部、经联社理事会成员、警务区辅警等88人分别在东城街道某酒楼和餐饮店聚餐,两次聚餐分别花费11153元和17900元,费用均由上桥村运河边工业园支出。

李柏高作为上桥社区主要负责人,违规决策并组织参与上述违纪行为,对此应负直接责任。李柏高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东城街道纪委给予李柏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学校违法发放福利津贴

第三个通报的案例是茶山镇第三小学原校长麦浪、办公室副主任陈永全违法发放福利津贴问题。

通报显示,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茶山镇第三小学将招生范围内村集体赠与的部分“奖教奖学”基金,以加班费、误工费、津贴等名义违规向行政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发放共计10.54万元。

麦浪作为时任茶山镇第三小学校长,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并决策同意违规发放福利津贴,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陈永全作为茶山镇第三小学办公室副主任、财务科负责人,具体实施违规发放福利津贴行为,应负直接责任。

2019年12月,市纪委给予麦浪、陈永全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茶山镇第三小学行政班子成员清退违规发放的福利津贴。

编辑:刘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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