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温岭市政府6月14日通报,截至当天9时30分,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岭大溪段)槽罐车爆炸事故已造成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其中危重伤员24人。浙江省政府将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据悉,初查发生爆炸的槽罐车系运输液化气从宁波到温州瑞安。南都记者获悉,涉事槽罐车所属的运输企业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与槽罐车装运液化气的昌泰电力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叶某福。
其中,昌泰电力燃气去年刚陷入一起煤气爆炸纠纷案,其近5年因货车超期未维护被罚、燃气充装瓶超期仍在使用等情况,被温州行政职能部门处罚24次以上。
6月14日凌晨拍摄的温岭爆炸事故救援现场。新华社记者 吴帅帅 摄
爆炸车辆的运输企业与液化气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同
6月13日16时40分左右,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高速公路上,一辆槽罐车发生爆炸。据央视新闻最新消息,初步勘查,爆炸车辆为浙CM9535号—浙CM138号槽罐车,运输液化气从宁波到温州瑞安。
6月14日,浙江温岭市政府通报证实,爆炸车辆属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计划由宁波开往温州,行至G15沈海高速往福建方向温岭西出口下匝道中段发生爆炸。
14日上午,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事故发生后,昨天(6月13日)已派出负责人赶到现场,“今天又派人过去了。”目前对于两名司机熊某和谢某是否生还、事故是否因追尾等情况,他们还在了解中。上述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涉事车辆运输的是温州昌泰电力燃气有限公司的液化气,“我们也一直在跟昌泰沟通中,他们也派人去事故现场了。”
南都记者查询获悉,爆炸车辆所属的运输企业以及提供液化气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据南都此前报道,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559.5万,法定代表人为叶某福。从2016年至2018年,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曾10 次被温州市和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部门处罚。
据“天眼查”显示,温州昌泰电力燃气有限公司系昌泰集团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注册资金1500万,法定代表人为叶某福,与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同。昌泰电力燃气的经营范围显示,瓶装燃气综合经营、普通货运、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运液化石油气)等。
近5年涉及20余起行政处罚,曾因货车超期未维护被罚
相关行政处罚显示,从2015年至今,温州昌泰电力燃气有限公司近年来涉及24起以上的行政处罚。
据统计,一类是行政部门对该公司危险品运输时的违规行为的处罚。该公司在运输危险品煤气等货物时,因数次未填写电子路单,或未上传车辆卫星定位数据,被行政处罚,每单处罚数额多在800到1000元之间。
2017年3月,该公司一货车运输50支液化石油气瓶,驾驶员开车时忘记在车顶悬挂危险品标志牌,被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罚300元。同年2月,该公司一厢式货车在年审到期后仍有GPS行驶记录和路单申报,被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罚1000元。同一辆货车在2016年4月因运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时没有填报相应的电子路单,被监管平台查获并处罚。2015年7月,该公司一货车在装运73支液化石油气瓶前往瓯海时,因液化石油气瓶数量多,驾驶员在分两层叠装时超出拦版高度50厘米被查获。
第二类处罚包括允许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人员上岗作业、多辆货车因超期2个多月未维护、未按规定报送相关统计资料与信息等违规情况。
第三类处罚包括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在未经核准的场地擅自存放已充装燃气瓶等违规情况。2017年6月,该公司因被现场检验发现的钢瓶已到规定检测时间未检验,超期2个月仍在充装使用,被温州市城管与执法局行政处罚并罚款。
去年陷入一起煤气爆炸纠纷案
另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年6月11日公布的一起民事判决书显示,温州昌泰电力燃气有限公司在2019年还涉及一起煤气爆炸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文书显示,温州的徐某经营外卖经营场所发生爆炸,使得一旁的祥凯汽车4S店16辆汽车受损。警方初步认定系罐装煤气未关引起爆炸,徐某所使用的煤气罐由昌泰公司提供。事发后,徐某经营场所的厨房天花板脱落,卧室大门窗户损毁,被损毁的窗户砸到楼下轿车,未造成人员伤亡。后徐某等人被祥凯公司起诉。一审法院判决徐某和昌泰公司各承担50%责任,昌泰公司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事发时,徐某及时通知昌泰公司到场查看现场,对于煤气爆炸责任,徐某和昌泰公司当时均未申请职能部门对爆炸原因进行调查认定,因此温州市中院驳回昌泰的上诉,维持原判。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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