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北京航线机票退改,各航司出政策,东航改签时间跨度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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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6-18 10:24

为做好北京突发疫情后旅客的票务和服务工作,近日,国内各航空公司相继发布了“涉及北京航线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已有包括中国国际航空、东方航空、南方航空、海南航空、山东航空、祥鹏航空、厦门航空、深圳航空、吉祥航空等对近期涉北京航线提供免费改签退票服务。

记者统计发现,不少航空公司涉北京航线可提供提供免费改签退票服务的乘机时间基本都限定在政策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之间。如深圳航空6月16日前购买的6月16日至6月30日之间飞北京航班机票可退改,厦门航空6月16日前购买的6月17日至6月30日之间飞北京航班机票可退改,吉祥航空6月17日前购买的6月17日至6月30日之间飞北京航班机票可退改。

另有部分航空公司甚至提供了政策公布日之前日期的退票改签方案,如中国国际航空、山东航空、东方航空等都集中在6月16日左右公布退改政策,但均表示6月11日至6月15日之前的飞北京机票可退改。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航空此次公布的退改政策,时间跨度从6月11日至7月11日,是目前公布涉北京航线退改政策中时间跨度最长的航空公司,凡是购票日期或换开日期在6月16日(含)前,航班日期在6月11日(含)至7月11日(含)期间,781开头客票中含有一段以上未使用的北京始发或到达的由东航、上航实际承运的航班均可使用此次的退改政策。

此次集中对涉北京航线的退改政策,各大航司统一实施免费退票,并免费办理改签。关于改签政策各大航司比较统一,如中国国际航空、山东航空、吉祥航空、厦门航空等航司,采取的政策均是: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再次变更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至7月10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变更至7月11日(含)以后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需收取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

深圳航空给出的改签时间跨度较大,变更至7月31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或变更至8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而东方航空则给出了一年的期限:在客票有效期内,可免费变更航班日期至12月31日前东航、上航实际承运的原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舱位差价。

南都记者 龙涛

编辑:郭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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