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检察官称“受贿不办事证明了司法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的言论持续引发关注。6月29日,辽宁省盘锦市检察院回应此事称,涉案有关司法人员退回了行贿人的贿赂款,但在庭审辩论中,检察官未准确表述这一事实,发表意见明显不当,已责成涉事检察院严肃处理此事。
近日,网络上有关盘锦一名检察官“收取贿赂不办事,正说明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的视频引发关注。南都记者从中国庭审公开网获悉,涉事案件为一起虚假诉讼罪,于今年6月10日10时首次开庭,案号为(2020)辽1104刑初90号,该案审判长为苏永,参与公诉人之一为孙旺,被告人为滕德荣、吴艳秋。
据庭审现场视频显示,被告人滕德荣提出遭到刑讯逼供,控辩双方在现场对此进行激烈交锋。负责公诉的辽宁盘锦检察官孙旺称:“在我们司法机关当中,收受贿赂不办事,正是说明了相关的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他们的道德底线。”其随后称,“我们侦查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是一线二线大城市,也希望辩护人对此能够予以谅解”,相关言论引发网友热议。
6月29日下午,盘锦市大洼区检察院公众号对此事通报称,关于“受贿不办事证明了司法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这一言论,经核查,滕德荣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涉及到原民事诉讼中有关司法人员于2015年2月退回了贿赂款,没有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但在庭审辩论中,检察官没有准确表述这一事实,发表意见明显不当。
上述通报称,关于“笔录时间和同步录音录像时间不一致,证明了侦查人员工作的严谨性”这一言论。经了解,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记载的时间确实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检察官对此问题发表的观点不正确。我院已开始对上述涉及的证据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盘锦市检察院称,已责成大洼区检察院对此事件进行严肃处理,由该院对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