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四千余元,深圳市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至319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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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6-29 23:07

南都讯 记者孙雅茜 6月29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深圳市2020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至31938元,较2019年的27927元上调4011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与2019年保持一致。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2020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1938元(201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646元×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编辑: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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