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今年以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加工贸易企业订单减少,面临严峻挑战。对此,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副司长林少滨在6月30日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回应表示,将进一步放宽加工贸易企业内销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每个季度结束后15天内申报。
据介绍,在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进一步放宽内销征税时限,由每月申报,调整为最长可按季度申报,而且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每个季度结束后15天内申报,大大减少了加贸企业办理内销手续的次数。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很快对这一次加工贸易(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工贸易企业)内销集中征税具体办理手续发布公告,明确具体海关监管要求,让广大加工贸易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林少滨表示。
实习生梁晴 南都记者林方舟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