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佛山一社区党委书记违规发补贴46万,被严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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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6-30 19:09

据南粤清风日前消息,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一起涉及佛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周志英,因违规决定发放津补贴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起典型问题如下:

 1梅州市平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总工会主席马文生公款报销私人接待费用问题。

2013年至2018年,马文生多次使用工作经费违规接待亲朋好友,累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7.97万元。马文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余群光违规决定公款送礼问题。

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余群光批准下属用公款购买价值28.6万元的月饼1377盒、香烟88条、茶叶252盒,以公司名义送礼。余群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揭阳市惠来县葵潭镇原副镇长胡泽旭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20年春节前夕,胡泽旭在其办公室先后收受4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12条软包中华牌香烟、3瓶洋酒、2盒茶叶及其它土特产。

胡泽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4江门开平市大沙镇卫生院副院长关尔辂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关尔辂借保管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之便,违规给其私人车辆加油98次、费用2.57万元。关尔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5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周志英违规决定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12月,周志英违规决定给6名社区“两委”干部发放奖金,每人3.33万元;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违规决定挪用消防整治经费26万元,平均发放给26名经联社、经济社干部。周志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均已退缴。

 

采写:南都记者刘军艳

编辑:刘军艳,何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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