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暴风集团发布公告表示,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暴风集团股票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停牌,深交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公告,暴风集团由于尚未聘请到首席财务官和审计机构,无法在2020年6月 30日前披露 2019年年度报告,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第 13.1.1条第 (七)项“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深交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情形。
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深交所按照原《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暴风集团如果被终止上市,将不能在创业板重新上市。此外因为暴风集团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据悉,2019年9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实控人冯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根据相关规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得发行证券。由于上述情形的存在,公司不符合关于重组上市的规定。
南都记者此前曾报道,暴风集团在2019年遭遇净利润暴跌、高管纷纷请辞离职、库存备货不足、海外投资体育项目爆雷潜亏52亿等问题。2019年5月,暴风TV向员工正式发出了“遣散”通知。据悉,由于融资进度问题,公司决定遣散所有员工,目前公司已搬离原办公地;去年7月,暴风TV停止生产及出售电视产品,并关闭暴风TV官网商城、京东及天猫旗舰店、苏宁易购等销售渠道。更有多名暴风TV的员工曾陆续公开向公司讨薪。 而在11月27日,暴风集团发公告称“近期公司的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状态,经营发展受到严重制约,面临无业务收入来源的风险”。
采写:南都记者 孔学劭
编辑:甄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