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黑老大”涉11项罪名判25年,被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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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7-02 18:16

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7月2日消息,6月30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杨武学、王卓、孟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公开宣判,案件首犯杨武学获刑25年。

渭南市临渭区法院审理后,被告人杨武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贩卖毒品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妨害作证罪,共11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卓等9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判处十八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财产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武学曾因贩卖毒品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获刑。2004年出狱后,杨武学与孙正新、王卓等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纠集在一起,于2007年成立“民杨地产”,后改名为“民杨集团”。该组织依托民杨集团,逐渐形成了以杨武学为组织者、领导者,王卓、孟涛、程华胜、苟西成、张希民为骨干成员,孙正新为积极参加者,高飞、雷博、高琪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2019年4月,渭南市公安局曾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以杨武学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该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多次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活动,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采写:实习生 伍美宣 南都记者 向雪妮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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