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专家建议,参考校园周边200米禁开网吧的做法,规定校园周边200米内禁售烟。
近日,国内知名民间控烟机构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发布《2019年八城市卷烟销售终端烟草广告调查报告》显示,在被调查的八个城市,超过八成的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有烟草销售店。
值得关注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中拟将“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烟销售网点”首次写入到法律中。不过,法律草案并未明确学校周边的具体范围。有专家建议,参考校园周边200米禁开网吧的做法,规定校园周边200米内禁售烟。
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草案正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尴尬现状:超八成中小学周边100米内有烟草销售店
新探调查团队共调查了北京、成都、深圳、西安、贵阳、昆明、兰州、渭南八个城市共计276所中小学校,发现其中232所学校周边100米有烟草销售烟店,占总数的84.06%。
在这个范围内,这些学校周边一共有烟店626个,平均每个学校周边100米有2.3个烟店,最多的有7个烟店。成都、渭南和贵阳三个城市调查的每一所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都发现了烟店。
另外,在这626个烟店中,无烟草零售许可证的225个,占总数的35.9%,超过三分之一;超过四成烟店没有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
值得注意的是,626家烟店中有烟草广告的164个,占烟店调查总数的26.2%。有5个城市还发现有9家烟店存在有单支烟销售现象。“单支烟销售”被认为是一种专门面向青少年学生群体的烟草促销手段。报告指出,存在这种行为的烟店“数量虽然不多,但对青少年的诱惑和伤害却极大”。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中的控烟条款
值得关注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最近正在中国人大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有4条涉及青少年控烟,分别是: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四)放任或者唆使未成年人吸烟 (含电子烟,下同)、饮酒、流浪或者实施欺凌等行为;
……
第五十七条 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一百二十二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由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场所管理者未及时制止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相比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草案中控烟条款的变化在于:
1. 增加了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烟草销售网点的规定。
2. 明确执法部门包括“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在现行法律条文中,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仅仅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 明确了具体的处罚金额。
4. 明确了烟草制品含电子烟。
学校周边多大范围内禁售烟?
草案第57条和第122条涉及学校周边禁设烟草制品销售点。
这是草案的一个新变化。但应该在学校周边多大的范围内禁设烟店?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中并未明确。
即使是在地方,对学校周边多大范围做出具体规定的也不多。大部分的城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也未做出规定。
不过,一些地方的城市无烟立法中有具体规定。如《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院长、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王克安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在北京市控烟条例制定过程中,控烟专家曾建议北京立法中规定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禁售烟草制品,但北京有关方面认为,200米范围内禁售难度比较大。
除了北京,《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则是,“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五十米范围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据专家透露,深圳学校周边50米范围禁售烟的规定是烟草行业的提议。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此次也对深圳市对所选定的52所学校周围50米内和100米内的烟店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发现:深圳52所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烟店共有94个,在50-100米之间的烟店就有49个,超过五成(52.1%)。
“50米仅仅相当于两节列车车厢,起不到应该有的保护效果”。王克安对南都记者说,深圳若规定校园周边100米内禁售烟,就应该要减少将近一半售烟点。
参考网吧治理,建议明确学校周边200米内禁售烟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草案的第56条同样涉及“学校周边”概念。
该条规定,学校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这一条并非新设,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36条已有类似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针对这一条,不少地方在实施中划定的具体范围是学校周边200米内。比如上海市就将学校周边200米划设为学生安全区域。“在学生安全区域内,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设立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等。”
此外,原国家工商总局在2011年发布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中也曾明确要求,“禁止在中小学校200米内开办网吧,禁止在学校周围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成年人性用品商店。”
四川省政协委员、民进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民进成都市委副主委唐顺发2016年就曾建议,应该借鉴治理校园周边网吧的措施,同步规定在校园周边200米的范围内不得售卖烟草。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姜垣等专家7月6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支持在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中明确规定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以提升保护力度,方便法律落实与执法。
执法困境
长久以来,“学校周边禁止销售烟草”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一样都面临执法的困境。
在新探的调查中,即使北京和深圳对学校周边禁售烟草的范围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很大比例的学校周边仍出现烟草销售网点。
2018年6月,深圳市控烟办在一次督查中发现,坪山区龙翔中学周边商店存在向学生售烟的现象,并拍摄了视频向马峦市场监管所举报。后经查实,监管部门对该商家处以3万元罚款。
这是国内首次处罚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
其实,早在1992年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烟草专卖法就分别规定:制止未成年人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1999年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则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售烟。
这些法律都已施行二十多年,但向未成年售烟的商家几乎从没受到过处罚。在北京市控烟协会副会长崔小波看来,当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问题仍比较严重。
采写:南都记者吴斌 发自北京
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