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庆强力开锁被行政拘留,个人微博还在更新:接管当当于法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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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7-08 23:12

7月8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朝阳”发布公告,对李国庆昨日带人上当当公司撬锁、拿资料一事做出回应。据平安朝阳,2020年7月7日7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庆(男,55岁)纠集他人,在朝阳区静安中心某公司办公场所内,采取强力开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方式扰乱了该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目前,朝阳公安分局已将李某庆等4名违法行为人依法行政拘留。

对此,截止发稿李国庆和当当双方暂未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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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上午,当当告诉南都记者,李国庆再次诉诸武力,带二十多人,清晨强行进入当当,撬开多处保险柜,拿走资料。公司已报警,目前处理当中。

对此,李国庆曾于7月7日回应称,“当当董事长李国庆携董事及代理CEO、政府事务副总、人力资源副总、市场副总、财务法务副总等依法(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接管当当并开始办公。希望俞渝配合交接。相信司法公正。” 

7月7日,李国庆被警察带走调查后,还曾在微信群回应媒体称,他确实有接受公安调查,地点为香河园派出所,他将此事描述为“两口子,大股东纷争,没有肢体冲突”,并称“双方都接受调查”,但并没有透露另一方接受调查的是否为俞渝。

7月7日下午,李国庆还在微博发布公开信。他在信中表示,拟提请董事会,批准他辞去当当公司CEO职务,为此他还提请董事会,选举原当当高级副总姚丹骞出任CEO,李国庆将仅保留当当董事长一职。

在朝阳公安发布情况通报、宣布李国庆被行政拘留后,李国庆本人并没有正面回应此事,但其个人微博账号在7月8日晚接近11点发布了一条微博,“我作为股东会和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依据股东会决议,带领管理团队接管当当,于理有据,于法有依。现在我被强制传唤,无论面临何种处罚,我坦然承当,求仁得仁,又何患哉?”该微博下方署名为“李国庆于7月7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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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告诉南都记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估计朝阳公安适用的是这个规定,李总属于首要分子,10日以上15日以下”。赵占领表示。 


采写:南都记者 汪陈晨

编辑:甄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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