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重拳整治楼宇式分租厂房环境违法行为,整治“散乱污”企业!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东莞
原创2020-07-10 11:40

楼宇式分租厂房是“散乱污”企业聚集的重点场所。针对东莞楼宇式分租厂房管理混乱、监管缺位、物业房东及二手房东充当企业逃避监管保护伞等乱象,6月23日至7月24日,东莞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楼宇式分租厂房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针对厂房房东和二手房东,明知承租者无证照仍提供经营场所的,一律顶格处罚;承租者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事件的,一律追究房东(含二手房东)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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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宇式分租厂房是“散乱污”企业聚集场所

据调查,楼宇式分租厂房是“散乱污”企业聚集的重点场所,存在违章搭建、无证经营、违法排污、安全隐患严重等突出问题,扰乱市场秩序,挤占发展空间,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此,6月23日至7月24日,东莞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楼宇式分租厂房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重拳整治楼宇式分租厂房存在的违章搭建、无证经营、违法排污、安全隐患严重等突出问题。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楼宇式分租厂房专项整治任务量大、涉及面广,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各镇街(园区)将统筹组织好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强大合力,充分压实村(社区)一级的整治主体责任。由村(社区)一级扎实推进,发动辖区内的分租主体自主申报、督促厂房物业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并进行拉网式摸排,在摸排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分类推送到各职能部门查处。

根据相关行动方案要求,各镇街(园区)要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辖区楼宇式分租厂房及内中企业的底数和问题,建立楼宇式分租厂房台账,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动态更新、实时管控,确保整治成效长久不反弹。

 承租者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追究房东连带责任

此外,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落实“铁六条”。其中,针对违法经营主体经营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的,一律停产整顿;无照经营的,一律依法顶格查处;违法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的,一律依法查处。针对厂房房东和二手房东,厂房不符合用地规划或属于新建违法建筑抢建的,一律立即拆除;明知承租者无证照仍提供经营场所的,一律顶格处罚;承租者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事件的,一律追究房东(含二手房东)的连带责任。

同时,专项行动还将结合扫黑除恶、严格履职开展,重点针对村干部的履职情况,村(社区)对摸排不全面,瞒报、漏报农村集体厂房物业的,一律对责任人员实施行政问责;党员干部干预整治工作、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一律登记留痕;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查处,同步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

各村(社区)可大力推行村民自治约束,以村规民约作为突破口,探索推动所有楼宇式厂房责任人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控承租方的管控,不将物业分租给无证无照的主体,不允许承租方再次转租。如发现不遵守承诺,自愿接受村规民约的约束,无条件接受断水断电不少于3个月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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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行动方案要求,各镇街(园区)须于6月28日前全面落实部署,做到“五个一”,即成立一个由镇街(园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治专项领导小组、由组长亲自召开一次整治工作专题工作部署会、梳理一份初步历史底册、发动一波宣传攻势、报送一期动员部署情况。目前,各镇的整治行动陆续全面铺开。

截至6月28日,长安已组织开展6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2477人次,检查企业413家。其中,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查处41家,断电处理“散乱污”企业80家,现场查封企业7家,共查处7宗涉刑案件,移送公安刑事拘留12人;应急管理部门立案查处4宗,现场查封22家,现场整改安全隐患130处,限期整改55处;城管部门排查违规搭建雨棚、铁皮房、存在安全隐患广告牌等问题30宗,窝棚阻碍消防通道2处,均已限期整改。

截至6月28日,虎门共排查分租式场所53处,共检查企业269家,其中清理“散乱污”企业59家。

茶山镇由网格中心牵头组织10个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并6月23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会后立即分三组到伟建工业园片区进行排查,共出动96人次,排查分租场所4处,检查企业32家,其中存在消防安全问题企业26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4家,均已现场责令整改。

凤岗镇镇委书记亲自挂帅,担任整治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全镇上下以此为契机,切实规范楼宇式分租厂房管理工作。

接下来,市环委办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镇街的整治情况开展督导、巡查及执法,并对整治缓慢、整治不力的镇街进行通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如期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通讯员 周小斌 李卓莹

编辑:刘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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