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贺如妍 近日,南都报道22岁小伙翁佳浩在深汕特别合作区鮜门镇海滩救人遇难,引发关注。其家属希望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曾通过媒体寻找目击者。7月10日,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简称“深汕公安分局”)发布通告,寻找被救男童及其家属。
通告称,经初步调查,溺亡游客翁先生极有可能在事发当时参与了救助海面上一名滑入深水区的十多岁男童的行动而遇险。男孩被其他游客救上岸,随后跟随其母亲离开。
警方当时及事后走访现场目击证人和临海村庄渔民,多方寻找获救男童及其亲人未果。警方呼吁如有知情者请尽快与深汕公安分局联系,恳请获救男童家长见报后主动与分局联系。
据南都此前报道,翁佳浩来自浙江省台州市,年仅22岁,是一名退伍军人。6月26日,他和朋友相约到深汕合作区鲘门镇百安村自然海滩游玩。翁佳浩好友梁先生向南都记者回忆,他们下水不到5分钟,翁佳浩向远处一名男童处快速游去,把孩子推往海岸方向,随后周边游客、渔民帮忙把孩子送回岸上。此时梁先生发现翁佳浩没了踪影,他赶紧呼救,并报警寻求帮助。
经过约50小时的搜救,翁佳浩最终在6月28日18时许在海中被找到,然而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翁佳浩出事后,其家属希望为翁佳浩申报“见义勇为”称号,曾通过媒体寻找目击者。
7月1日,深汕公安分局已找到同为参与救人者的证人香某,并初步判定翁佳浩为救人遇难,深汕合作区方面已启动为翁佳浩及相关救人者收集材料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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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柯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