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2日,香港有暴徒实施堵路行动,其中一名20岁的香港男子在筲箕湾用剪刀剪断行人交通灯电线,他随后被拘捕。近日,该案在香港东区法院宣判,裁判官裁定被告刑事毁坏罪名成立,考虑被告被捕后已被扣押7天,且已知错,故判其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并赔偿相关维修费用。
据港媒报道,被告名为黄锦威,今年20岁,报称兼职售货员。他被控于2019年11月12日在筲箕湾太康街至筲箕湾道交界处,非法损坏属于香港特区政府的行人交通灯,过程遭便衣警员目睹,随后被捕。据悉,他还涉嫌在被制服时割伤香港警员的手指。
在该案此前庭审中,被告已承认刑事毁坏罪。7月10日,该案在香港东区法院迎来宣判,裁判官裁定被告刑事毁坏罪名成立。裁判官指出,考虑被告早前被捕后已被扣押7天,且被告已知错,获得家人支持,最终判处被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另外需要赔偿452港元交通灯电线维修费。
裁判官也指出,被告剪断行人交通灯电线,会对老人及小孩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引致人命伤亡,希望被告反思,做每件事都有后果。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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