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文支持微商、直播等就业形式,鼓励“副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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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7-15 11:34

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其中,不少意见与新经济息息相关,《意见》表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数字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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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并且表示“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加强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统计监测研究。”

另外,《意见》指出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其中包括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万众创新。引导“宅经济”合理发展,促进线上直播等服务新方式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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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照片

可以看到,《意见》对今年因疫情而大热的直播电商有较多的指导意见。据了解,7月6日,人社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向社会发布的一批新职业中就包括了互联网营销师,其中就包含了“直播销售员”这一工种。

人社部表示,在商品市场领域,随着短视频、直播带货等网络营销行业的兴起,覆盖用户规模达到8亿以上,互联网营销从业人员数量以每月8.8%的速度迅速增长,大量中小微企业也因网络直销方式激发出了活力,直接带来的成交额达千亿元。

除此之外,《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包括鼓励共享出行、餐饮外卖、团购、在线购药、共享住宿、文化旅游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生活消费新方式,培育线上高端品牌。

《意见》同时指出,探索多点执业,完善与个人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结合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提供线上职业培训、灵活就业供需对接等就业服务。

 

南都记者 徐冰倩

 

编辑:甄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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