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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申领平台”已于2020年7月15日正式上线。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i深圳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或建行到家CCBgo小程序登录相关平台在线申领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
两类补贴可叠加,最高可享补贴4万元
今年6月,《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印发,《若干措施》中提出,深圳将对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深圳将对将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旧车置换更新为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其中置换更新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置换更新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
由于“综合使用财政补贴”与“置换更新财政补贴”可叠加享受,在最高补贴的情形下,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财政补贴4万元。上述政策要求所新购/所置换更新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
相关政策执行至今年底
《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文件自2020年6月7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文件有效期届满后,相关政策措施不再执行。此前由于“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申领平台”还在开发调试,申请补贴工作未能开启,随着相关平台在7月15日正式上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已经可以开始申领补贴。
据了解,从办理流程看,申请人需要在市交通运输局取得有效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在市公安交警局使用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购车辆注册登记,再通过“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申领平台”申领补贴。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编辑: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