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将修改司法解释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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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7-22 12:01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抓紧修改完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利率设定了24%的司法保护上限,实践中,有观点认为该利率过高,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对此回应称,我国民间借贷市场是正规金融市场的必要补充,对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确实有一部分市场主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人民法院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过高,这个问题也引起了最高法院的高度重视。

“对于社会上反映的司法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过高的问题,我们正在抓紧研究。”郑学林称,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及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大形势下,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对于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从源头上防止“套路贷”“虚假贷”具有积极意义,也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他还透露,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结合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开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修订工作,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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