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中山空气质量全国排名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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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7-23 19:00

南都讯 记者刘贤沛 “今年6月,中山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2020年1-6月,全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生态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曹英姿公布了2020年上半年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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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空气指标均达国家二级标准

据了解,今年6月,中山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1-6月,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七。上半年,中山市大气环境综合指数(2.61)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5.0%,在珠三角排名第4位,全省第8位。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182天,其中优为120天,良为53天,轻度污染6天,中度污染3天,达标天数173天,达标率为95.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0.1个百分点。

PM10、PM2.5和NO2的平均浓度分别为32、18和21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3.5%、28.0%和27.6%;臭氧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28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2.3%;SO2的平均浓度为4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0%;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毫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3.1%。上述六项空气指标均达国家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今年1-6月,全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磨刀门水道布洲、珠海大桥断面、洪奇沥断面、横门水道中山港码头断面4个国考断面达标率100%,南沙湾及板芙大桥断面水质均值分别为Ⅲ类及Ⅴ类,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3.3%,地表水劣Ⅴ类断面为0%,达到省与中山市签订的《中山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目标要求。兰溪河、泮沙排洪渠及中心河3条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提前1年消除劣Ⅴ类,1-6月均值水质可达II类、Ⅳ类及Ⅲ类。

1-5月,中山市在全省城市水质综合指数排名第9位,水质改善幅度排名第15位。内河涌方面,2020年第二季度我市共监测河涌1096条/段,与去年同期(13.5415)相比下降8.50%,全市劣V类河涌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68条/段,下降率24.49%,环比减少66条/段,占比减少6.02%,河涌总体水质有所改善。

“大气环境智库”因地因时施策

去年的空气质量数据显示,去年下半年受高温天气影响,空气质量达标率出现下降,今年下半年中山环保部门将计划采取哪些措施来提高空气质量达标率?对此曹英姿表示,臭氧是2019年影响中山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全国性大尺度、长时间和高浓度臭氧污染的输送影响增强,高温天气持续加剧了本地臭氧生成,导致中山臭氧浓度显著飙升并出现连续超标。

“今年,加强臭氧污染防治依然是我市提高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标率的关键。中山市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提升中山空气质量” ,曹英姿介绍,其一是科学开展大气污染减排,加强污染源治理。 在工业源方面,继续推进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加强对工业锅炉燃料使用及烟气排放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省、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的综合整治,发挥专家和技术服务团队力量,精准施策;在移动源方面,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推进公交车纯电动化,加强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检查和管理,规范船舶燃油供应源头管理;在扬尘防控方面,加强部门联动,继续组织开展泥头车遗撒污染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冲洗降尘力度;加大对无照流动经营和露天烧烤档的整治。

其二是提高大气污染预判能力,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具体举措包括完善监测体系,做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联动工作。加快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减排清单;在污染天气期间,通过增加洒水频次、加强交通疏导、集中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实行最严处罚等强化措施,提前防范和压制污染态势;利用“9+300”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体系,实现监测、预警、执法等精准监控,提升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健全“片警+巡警+特警”三警协同的大气环境监管体系,组织顶尖专家形成大气环境智库,提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一地一策”“一时一策”治理方案。

编辑:侯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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