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贤沛 7月23日上午,在中山市2020年环保部门第二季度例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胡子冠对《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稳企安商十八条措施》等稳企安商政策进行了解读。
上半年全市豁免项目环评手续835个
胡子冠介绍,2020年上半年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稳企安商力度,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帮扶政策。2020年4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豁免名录》,规定自4月15日起纳入《豁免名录》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豁免环评的建设项目名录,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包括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建设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扶贫建设工程、民生水利设施、碧道、绿道、古驿道建设等有关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的改造项目;除上述情形外,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其他建设项目。
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豁免名录》共涉及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30个行业合计61个类别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其中包括了大部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胡子冠表示,制定《豁免名录》能优化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豁免名录》不再将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纳入环评管理,优化了项目环评分类管理,该严则严、能简则简;还有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通过采取豁免环评手续办理的新机制,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充分释放发展活力,创造公平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此外通过豁免环境影响较少的行业,引导企业往科技高、污染少的方向发展,从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据了解,上半年,全市豁免项目环评手续835个。
“环保管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环保服务
在市级层面,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服务水平,营造暖企惠企扶企稳企的营商环境,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稳企安商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八条措施”),这是中山市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的绿色发展,服务中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胡子冠介绍,“十八条措施”主要包括四部分,“高效便捷,优化审批服务”从行政审批工作从更优化、更简化的角度提出了具体措施,“利企惠企,革新环境监管”以无事不扰、审慎包容监管为原则提出具体措施,“加强帮扶,营造守法氛围”通过对企业精准帮扶指导、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固本强基,健全保障机制”做好稳企安商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实施“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等分类监管措施;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出台环境轻微违法免予立案处罚清单,对于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推行“环保管家”制度,为重点企业提供从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等“全流程”技术咨询,从环保政策解读、环保问题咨询、环保决策指导、环境风险管控、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方面提供“一站式”环保服务;开展“万干扶万企”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协调解决重点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问题;移动执法系统中增设执法评价栏,公开监督电话号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执法纪律回访机制,监督环境执法人员执法纪律情况,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等。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杜敏表示,“十八条措施”的实施,对于企业而言首当其冲的利好就是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环评审批的时限进一步压缩,比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时限,法定是60工作日,已经压缩到20个工作日,现在进一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对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项目,比如学校、旅游开发等项目,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
“其次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杜敏表示,按照《豁免名录》,部分以前要进行环评审批的项目,现在豁免,不需要进行环评,比如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以前的管理要求,要编制环评文件,经过审批才可以建设,现在豁免,不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海洋工程项目以前是要单独编制海洋环评文件,如果一个工程既涉及陆地工程,又涉及海洋工程,就要编制两份环评文件,现在合二为一,只需要编制一份总体的环评文件。“另外环评内容进一步精简,实行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对位于产业园区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可简化有关编制内容”。
编辑:侯玉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