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报“女子不堪家暴跳楼”:丈夫涉故意伤害,离婚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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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7-25 08:54

近日,河南商丘刘女士婚后遭家暴一年未能离婚,为逃生选择跳楼致截瘫一事引发热议。7月24日23时许,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相关情况称,刘女士的丈夫窦某豪涉嫌故意伤害罪,现羁柙于柘城县看守所,案件正在审理中。关于离婚案,由于双方调解意见分岐较大,法庭不再逬行调解,案件将择期宣判。

根据柘城县人民法院通报,关于窦某豪涉嫌故意伤害案,经公安机关査明,2019年8月13曰,窦某豪因家庭矛盾在其妻刘某艳经营的服装店一楼对其实施殴打,后刘某艳从二楼跳下。经鉴定,刘某艳眼部、面部损伤构成轻伤一级。在侦查阶段,因窦某豪拒不到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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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5日,窦某豪到柘城县公安局投案。因疫情原因,对其进行非羁柙诉讼。2020年6月15日,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对窦某豪提起公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柘城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1日对窦某豪决定逮捕,现羁柙于柘城县看守所。在法院审理期间,7月24日,刘某艳对其伤情申请重新鉴定,现法院已接受其申清。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关于刘某艳起诉窦某豪离婚案,柘城县人民法院通报称,2020年6月5日,刘某艳通过网上立案,起诉与窦某豪离婚,2020年7月14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逬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由于双方调解意见分岐较大,法庭不再逬行调解,案件将择期宣判。

采写:南都记者 封聪颖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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