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查封企业财产致经营陷入困境,最高检:加强监督违法执行行为

南方都市报APP • 时局快报
原创2020-07-28 11:03

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行为受到关注。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加强对违法执行行为的监督,重点解决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加强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服务民企发展”新闻发布会。张雪樵称,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因不依法履行执行职责及错误采取执行措施、错误处置执行标的物、错误追加被执行人,致使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财产受到侵害的一批案件。

南都记者关注到,在同期发布的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中,“南漳县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执行监督案”就与此有关。

据介绍,南漳县丙房地产开发公司等被起诉偿还借款5589万元及利息,并申请对其价值6671万元的房产进行保全。同日,樊城区法院立案受理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查封被告房产共计210套。

不过,在执行阶段,前述丙公司向执行法院提出房产评估申请,评估结果显示,查封的房产市场价值约为1.21亿元。“由于丙公司已建成的210套商品房均被执行法院查封,无法正常销售,企业资金断流,经营陷入困境。”

对此,经丙公司等申请,樊城区检察院调查核实后发现,查封行为存在明显超标的额查封的问题。“超一点属于法律允许的范围,但是明显的超标的额查封属违法行为。”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在发布会上介绍。随后,樊城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对超标的额查封的行为予以纠正。

最终,丙公司被查封的商品房被解除查封。据介绍,解除后,丙公司得以顺利出售商品房,回收售楼款,改善资金困境,并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积极协商偿还剩余债务。

张雪樵表示,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一旦使用,将限制企业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降低市场主体创造社会财富的能力和活力。纠正明显超标的额的违法查封行为,对于盘活企业资产,激发企业活力,特别是保障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

南都记者宋承翰 发自北京

编辑:潘珊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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