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广东汕尾海丰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公开悬赏缉捕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的通告。
通报称,海丰县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集中对下列23名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进行公开悬赏缉捕。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对提供有效线索,为抓捕工作发挥关键作用的人员,每抓获1名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奖励人民币1~10万元(有与该局之前其它悬赏通告重复名单的,以此份悬赏为准)。
此外,海丰县公安局严正警告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蔽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隐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信息依法予以严格保密。
在海丰县公安局悬赏缉捕的23名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中,所涉及案别分别有强迫交易案、寻衅滋事案、敲诈勒索案、故意伤害案和组织卖淫案等。
采写:实习生 郭美婷 南都记者 向雪妮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