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出台新规:游戏广告应显著标注适合年龄段,不得诱导充值

南方都市报APP • 新业态法治研究
原创2020-08-03 12:10

网络游戏广告将迎来新规。7月31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称草案),将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网络游戏广告纳入法定监管范围。据悉,草案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草案第十五条规定,游戏广告不得含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游戏广告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注适合的年龄段,并对控制游戏时长、频次作出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不得含有诱导、怂恿、暗示用户过度游戏的内容。

此外,草案还要求网络游戏广告不得含有可将游戏装备、道具、积分等虚拟财产兑换或者变相兑换成现金、实物的内容,不得含有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充值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的内容。

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此前调查发现,当未成年人在网络平台非理性消费和无法举证大量出现,落实家长、平台、部门的监管之责,形成共管共治,是亟待各方破题的迷局。 5月19日,最高法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律师曾向南都记者指出,“未成年人花费巨额打赏游戏直播,不再局限于法律问题,已经是一种非常严峻的社会现象了。”据悉,为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我国正在加快推进网络游戏实名认证系统建设,初步计划于9月前上线。

采写:南都记者 诸未静

南都此前报道:网游实名认证系统拟9月前上线,有望破局青少年沉迷游戏过度消费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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