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年平均增长率超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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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8-05 15:58

南都讯 记者赵青 吴笋林 通讯员吁青 曾乐乐 涂远鹏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发布《2019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白皮书》。2017年至2019年三年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年平均增长率超过6%,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与原告的有效沟通,以调解或撤诉的案件达860件,占结案数的比例超过15%。

为做到“告官要见官”,顺德法院积极争取佛山党委政府支持,2016年促成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此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广东考核范围。同时,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待出庭应诉的态度也由过去的消极被动变为了如今的积极主动。“跟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在庭前认真准备,庭上认真倾听和答辩,庭后总结复盘,特别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法治意识和水平。”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魏钰表示。

“为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自觉性和便利性,我们坚持责任倒逼机制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出庭便利化措施。”顺德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跃北说。

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要求法官、书记员做到“三书面一口头”,即开庭前三天书面通知出庭、负责人不出庭要书面说明正当理由、书面回复和开庭前一天电话通知,督促行政机关按要求委派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顺德法院还通过给行政机关611名工作人员印制应诉专用证件、开通行政机关应诉专用通道、发布《行政审判资讯》和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大大提升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便利性和专业化水平。

编辑: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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