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新政制定必须听企业意见!黄埔鼓励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建设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广州
原创2020-08-05 17:55

南都讯  如何保障市场主体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近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出台《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鼓励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意见建议征集、涉企政策参与制定、投诉举报机制等方面形成28条举措,进一步推动该区营商环境建设更接市场地气,相关政策落地更精准有效。

黄埔区定期组织观察员、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召开“吐槽大会”,建立起营商环境的“观察哨”。.jpg

黄埔区定期组织观察员、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召开“吐槽大会”,建立起营商环境的“观察哨”。

畅通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意见建议渠道、参与涉企政策制定、营商环境监督,是优化营商环境水平的重要内容。《办法》保证了市场主体全过程参与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每一环节,提出事前、事中、事后具体举措,形成“提出意见-改进-监督”闭环,让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渠道更加通畅透明,最大程度调动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在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方面,《办法》明确,未履行征求企业意见程序的涉企政策不予提交政府审议。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将全流程参与政策动议、论证、审议、宣贯、实施、调整等环节,以避免政策意图与企业意愿偏离,使政策更具针对性、专业性。

同时,涉企政策出台后的实施和调整过程,也要充分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对反映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或“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线索,政策实施部门有义务予以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在听取企业家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为企业留出充分的调整适应时间。

在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方面,《办法》支持和鼓励市场主体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投诉举报,规定了投诉举报受理范围、渠道、办理程序和期限,建立投诉举报台账管理机制并与纪检部门加强合作,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设立举报奖励,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最高2000元奖励,调动市场主体依法投诉举报的积极性。

作为广东省首个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建设。2019年9月,该区正式聘任2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营商环境观察员,定期组织观察员、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召开“吐槽大会”,建立起企业服务满意度的“观察哨”。今年3月,该区推出“营商环境10条”和营商环境改革创新99项具体措施,提出以市场主体感受为首要评价标准,建立以企业满意度为导向的多维度监测机制,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采写:南都记者 莫郅骅 通讯员 范敏玲 丁向辉

图片:通讯员提供

编辑:莫郅骅

对这篇文章有想法?跟我聊聊吧
莫郅骅1.57亿
南方都市报记者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