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香洲食品加工中心今年8月底竣工!对入驻企业有补贴政策扶持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珠海
原创2020-08-11 16:00

南都讯 记者从珠海市香洲区获悉,珠海香洲近期正大力开展食品小作坊提质行动,从监督检查覆盖率、监督抽检合格率、健康证明持有率、食安员配备率等方面提升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水平,同时,规范香洲区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加强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

此次整治范围有传统、特色食品,如烧卤熟肉、馒头包子、豆浆、糕点、鲜面条、面皮、粽子、河粉等。

整治内容包括生产加工资质和进货采购的资质。生产加工资质具体为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需持有《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在许可场所自制。无证生产或条件不达标将被取缔,在家自制产品带到店内销售将被查处。

进货采购资质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从有资质(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供货商购买食品,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资质和销售凭证,农贸市场、大型餐饮单位、超市和集体食堂(含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等)采购食品小作坊生产的产品还需索取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包含快速检测、抽样检验等)。从无证食品小作坊采购食品销售将被查处。

整治效果:更多消费者吃上了放心的香洲特色食品

香洲区介绍,经过整治,目前食品小作坊实现标准化生产,达到生产库房齐全、卫生条件良好、设施设备完备、制度记录健全、原辅料使用规范要求。入驻食品加工中心还可享受政策优惠,做大做强。

农贸市场经营者食品来源有保障,进货查验可追溯。场内可设置食品加工中心产品专柜,宣扬香洲特色食品。还可入驻食品加工中心实现标准化生产,既可自产自销又可供货他人,享受政策优惠,做大做强。

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超市,可以在许可场所内制作、销售,也可以从有资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超市可设置食品加工中心产品专柜,让更多消费者吃上放心的香洲特色食品。

食品加工中心即将竣工,对入驻企业有补贴

据了解,为解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散、脏、乱、差”的难题,2017年香洲区政府决定建设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即食品加工中心,将食品小作坊集中统一规范管理,提升香洲区食品小作坊产品质量。

香洲区政府规划建设的香洲区食品加工中心,作为今年香洲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将于2020年8月底竣工。香洲区食品加工中心占地面积约12239.83㎡、建筑面积约24479.66㎡,位于香洲区滨山西路西侧、塘东路北侧,专为传统、特色食品加工提供场地,将实现“统一采购、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检验”,香洲区还出台补贴政策扶持入驻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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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补贴政策,符合补贴条件的入驻生产加工单位可享受相应的租金补贴。

据悉,香洲区食品加工中心由正方食品生产管理公司运营,实施“集中加工、统一管理、质量检验、市场准入”的闭环式、集约化、规范化管理,配套有统一的检测中心、追溯系统、监控系统、油烟净化系统等先进设施设备,提供专业人员统一集中检测,可出具检验报告、产品追溯二维码,具备统一的产品营销推广团队,集中打造香洲品牌。

有意向入驻加工中心可联系招商团队:

0756-3368704

13631285525(李先生)

18928098011(宁小姐)

采写:见习记者 洪晓可

编辑:洪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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