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预防将成立专家库,参与特殊工伤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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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8-1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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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9月1日起,深圳工伤预防将成立专家库,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今日公布的《深圳市工伤预防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显示,将成立不同的专业小组,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聘期为3年。

为加强深圳工伤预防项目管理,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制定《深圳市工伤预防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组建深圳市工伤预防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按领域类别成立工伤预防、财务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业小组,并可以结合工伤预防工作实际调整专业小组设置。

专家库专家的资格审核、聘期调整、年度考核、档案维护、系统管理和纪律监督等日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专家库专家入库确认、考核评审和聘任解聘经深圳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工伤联席会议)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

专家库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可根据工伤预防工作需要,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确认后,对专家库专家进行增减管理。专家库入库专家实行聘任制,统一颁发聘书和工作证,聘用期为3年。聘期期满,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专家聘期工作能力水平、评审评估情况等报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作出是否续聘的决定。

入库专家续聘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专家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重新颁发聘书和工作证。入库专家不予续聘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解聘情况书面函告专家及其所在单位,并予以公示。开展工伤预防项目初评、评审、评估、验收,应当按照“随机抽取,分类管理”的原则,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各领域专业小组至少1名专家。抽取专家由5人以上的单数分别组成专家组、专家评委会、评估验收专家组。

专家库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从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对专家库入库专家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年度考核结果向入库专家所在单位通报和进行公示。

专家库入库专家积极参与特殊工伤事故案例现场调查,提供专业技术分析,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的,同等条件下年度考核评优。当年未参与评审验收调查工作的专家,不纳入年度考核评优。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

编辑: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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