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协会被举报多收会费67万及私收赞助费,协会:将总结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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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8-14 12:42

南都讯 记者 程昆 近日,有举报人投诉称深圳市建设工程运输车辆协会存在乱收费的情况,一是未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多收了至少67万元的会费;二是协会各区联络处私收赞助费。

对此,协会秘书处回应南都表示,章程中的收费标准难以满足协会正常支出,且协会工作职能与内容、协会会员单位具有特殊性,因此经协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表决通过了目前的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此外,协会接投诉后调查得知,南山、龙华2个片区因联络处工作和人员开支需要,存在收取会员赞助费的行为,但系会员单位自愿提供为前提,并未催交,目前已叫停并退回、冻结了已收费用。

就此事,深圳市民政局执法监督部门已介入调查。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如涉及行政处罚,将在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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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章程中规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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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按车辆保有数计算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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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1.6万会费,收到8000元发票和8000元收据。


举报人:深圳一行业协会存在乱收费情况

近日,有举报人向南都投诉称,深圳市建设工程运输车辆协会存在乱收费的情况。根据协会成立时的备案章程,会员单位每年缴纳的会费固定为8000元。

“并没有按照这个标准收取,协会下发通知要求,按照企业保有的车辆数,来计算会费。”举报人介绍,新标准按照每车200元的标准收取会费,但因为行业的准入门槛即为保有40台车辆,那么按照这个标准来计算,会员单位需缴纳的会费必然大于等于8000元。“新标准出来以后,有一百多家企业交了会费,但也有很多没交。初步估计,已经多收了67万的会费。“该知情人士透露。

在缴纳了会费的企业当中,也有企业反映称,协会未开具足额的发票。“只开了8000元的正规发票,多出来的部分用收据代替。”据相关企业展示的收费票据显示,该企业实缴费用为16000元,但注明“会员单位会员费”的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显示的金额为8000元,剩余8000元则写在了一张收款收据上,名目为“赞助费”,用章为协会财务专用章。

除了会费收取遭质疑外,该知举报人还透露称协会在深圳8区设置有联络处,一些工作人员以赞助费、经费的名目,要求会员单位再缴纳费用。“不少企业交了钱,得有二十多万,还是打到一个私人账户中。”该知情人士透露。


协会回应:收费标准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接投诉后正配合执法部门调查

就上述投诉情况,南都记者也联系采访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运输车辆协会,协会秘书处回应称,每一笔会费或捐赠款,均在会员群内公示,未曾有会员提出过反对意见;支出费用也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流向明确、用处合理,不存在私藏私用、滥用会费现象。但协会没有严格依法依规按照章程标准收取会费实属不该,将进行总结反思,及时纠正,且目前协会也正积极配合深圳市民政局相关执法部门的调查工作。

据协会秘书处介绍,企业拥有40台车、达到200吨运力是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这也是章程制定“每年8000元会费”这一最低标准的原因。但在实际工作中,会员单位体量不一,从四、五十台到几百台不等,享受的驾驶员教育培训、车辆安检、违法事件申诉等会员服务的体量也是不等的,执行统一的8000元标准,对于中小企业不公平。

此外,随着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章程规定的标准难以满足协会正常支出,包括场地、人力以及开展泥头车驾驶员岗前培训、车辆安全检查、企业评级、档案号牌管理等等活动,因此经协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上表决通过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运输车辆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其中第4条规定“针对企业保有车辆和司机数量不同的情况,实际的会费计算方法为:【车辆数×200元+驾驶员人数×100元】。其中第二项中的100元为驾驶员备案合格证培训费用”。该通知也下发到了各个会员单位执行。

针对未足额开具发票这一情况,协会秘书处回应称,协会自成立共收取了2次会费,第一次的确只对8000元会费开具了发票,超出部分给企业开了收据;第二次收取了部分企业会费后,立即进行了整改,退回了超出部分费用,也就没有开收据。第一次只开具8000元部分发票,主要是因为财政局只按章程进行核定,协会无法为企业开具8000元以上的会费发票,并非主观原因不肯开具。

关于协会各区联络处收取赞助费的情况,协会秘书处表示,接投诉调查后发现,8个片区中,仅南山、龙华2个片区因联络处工作和人员开支需要,存在收取会员赞助费的行为,但系会员单位自愿提供为前提,并未催交。目前已叫停并退回31万元,剩余款项则进行了冻结,后续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加强对各个片区工作的监督管理。


执法部门介入调查,若涉行政处罚将进行公示

就此事,深圳市民政局执法监督处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接到线索后,已经介入调查。协会是否存在相关问题,以调查结果为准,若涉及行政处罚,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另据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等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建设工程运输车辆协会(统一信用代码: 51440300MJL199977B)是2019年12月10日在深圳市民政局注册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吴仁开,业务主管单位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目前,未查询到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

协会前身是深圳市自卸车协会,现有300多家会员单位。协会实行“一会三行”,下设自卸车、砂石车(槽罐车)和搅拌车三个专业委员会,并根据地域设置了八个片区联络处。业务范围包括,开展会员培训、协助会员制定、实施企业标准、承担“两牌两证”、驾驶员培训等等。

编辑: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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