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涉黑恶活动,四川警察学院原副院长被双开,曾立志干出点名堂

南都N视频APP · 察时局
原创2020-08-15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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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纪委监委8月14日晚消息,四川警察学院原党委常委、副院长卓义才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开除党籍公职处分,收缴违法所得,并移送监察机关审查起诉。

察时局注意到,卓义才在违纪违法道路上与黑恶势力有不少瓜葛。据通报,卓义才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同时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公安机关查禁,以及帮助黑恶势力追讨债务等。

当过多年刑警的卓义才在青年时曾立志“干出点名堂”,他参与破过多起重大恶性案件,也多次获得表彰,一步步从基层刑警成长为管理人员,最终却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卓义才落马已经有8个月。去年12月16日,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卓义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对其立案审查调查。

现年57岁的卓义才是四川资阳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纵观其履历,卓义才是从基层公安局工作开始一步步成长起来的。

他1983年8月参加工作时,在稻城县公安局任职;2001年12月到2017年8月在雅安市公安局,他历任刑警支队支队长、副局长、市委维稳办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等职。2017年8月,卓义才开始担任四川警察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

通报称,卓义才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

值得注意的是,卓义才被查与黑恶势力关系密切。通报称,其忘初心、丢使命,与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公安机关查禁、追讨债务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根据有关规定,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卓义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既然干上了刑警这一行,就非得干出点名堂”

卓义才最后所任职的四川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自2017年8月担任该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后,他曾在许多场合露面。

2018年8月,卓义才到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看望慰问警院实习学员。期间,他强调学员实习要找准发展方向,“多学习、多思考,缩短书本与实际的距离,切实提高公安业务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为今后从警之路打好坚实基础”。

回顾卓义才的从警之路,他20岁就进入公安局工作,曾立志在这个领域做出成绩。“既然干上了刑警这一行,就非得干出点名堂,否则对不起领导和群众,也荒废了大好的青春年华。”2001年38岁的卓义才在接受某刊专访时说。

当时,他已经是雅安市公安局刑警副支队长,从警19年,参与过被该省公安厅列为1999年“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头号大案的系列特大持枪杀人案。

卓义才曾说当时自己经常出差,仅2000年在外工作就有250天,最长一次是到甘孜县待了3个月。为此,他向记者坦言自己欠下妻子和孩子“感情债”,向妻子承诺到退休后偿还。

然而,距离退休还有3年,卓义才却可能成为阶下囚。

卓义才简历

卓义才,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四川资阳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8月至1986年6月,在稻城县公安局工作;

1986年6月至1991年1月,任稻城县公安局三科科长;

1991年1月至1995年5月,任稻城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5年5月至1996年7月,任雅安地区公安处纪委正科级侦察员;

1996年7月至1997年3月,任雅安地区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

1997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雅安地区公安处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1年12月至2005年4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

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

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雨城区分局局长;

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

2007年5月至2009年8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9年8月至2011年1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维稳办副主任;

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市委维稳办副主任;

2017年8月——,任四川警察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

南都记者胡明山 发自北京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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