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椰树招聘要求终身服务:涉嫌违反劳动法,条款无约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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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8-20 15:26

8月19日,海南椰树集团公开招聘职业经理,要求抵押房产、终身服务,引发网友关注。目前,相关招聘信息已被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删除。针对该招聘启事,多位律师向南都记者表示,相关要求涉嫌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效力。有律师表示,目前企业只是发布了招聘公告,若要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需要有具体行为或后果产生。在没有实质行为的情况下,更多的是由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改正。

椰树集团招人要求抵押房产终身服务,律师:涉嫌违反劳动法

8月19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发布海南椰树集团招聘职业经理信息,称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待遇优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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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显示,除满足学历和工作经历等条件外,应征者要承诺做到“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此外,还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椰树”表示,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该招聘信息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甚至称其为“卖身契”。8月20日上午,南都记者查询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发现,该条推文已被删除。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千秋向南都记者表示,《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前,企业招聘中要求提供担保、押金、扣押证件等的情况较为多见。为了改变这个状况,2008年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可以说,椰树集团这个招聘启事中设置的以房产做抵押的条件是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的。

邓千秋表示,椰树集团提出的“终身服务”的要求,更是试图剥夺劳动者职业选择权利的行为。即使椰树集团与劳动者签订了包含有“终身服务”条款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不能落地实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设定的条件较为宽松,即使企业没有违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也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后就可以离职;企业如果存在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保或者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等情形的,劳动者更是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连事先通知用人单位都不需要。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俞起也向南都记者表示,企业有自行设置和提出招聘条件的权利,但即使劳动者答应了相关条件并入职,“抵押房产”“终身服务”这些规定也对劳动者产生不了任何约束效力,反而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企业以约定为基础来主张,相关案件进入法律程序之后,这些约定必然被判定不产生效力。“因为这个约定是违反劳动法要求的,所以它是无效的。”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企业没有清晰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发布招聘。”俞起说。

律师:若要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需要有具体行为或后果产生

那么,椰树集团是否会因此而受到处罚?俞起表示,目前企业只是发布了招聘公告,若要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需要有具体行为或后果产生。“公告出来之后,也产生了一定的恶劣影响。目前,在没有实质行为产生的情况下,更多的是由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改正。如果后续确实有相应的劳动者来应聘,也签署了相关的约定,并且约定没有明显进行纠正的话,那么我认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事实上的违法行为。劳动部门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对企业进行纠正。”

此外,针对“顾事业不顾家庭”的要求,邓千秋告诉南都记者,如果仅仅是口头提倡,并不违法,但是与现代社会的普遍理念不相符合。“有事业、有家庭,事业家庭两不误、两美满,才是符合大众普遍期许的一种状态。作为企业,不能只以短期的经济效益为考量,还需要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和职工的根本利益,这两者长期看也是统一的。”邓千秋表示。

采写:南都记者 吴佳灵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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