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市桥头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发布公示称,将从9月8日起,对该镇东江大道(桥头段)及桥鸿路、光明路、龙桥路共设置8处限高设施,超高车辆请绕行其它道路。
公示称,根据《东莞市水务局工作会议纪要》(〔2020〕50号)要求,为有效控制大型车辆对镇中心区造成的安全隐患,保障镇中心区路段的安全出行和道路设施完好,经桥头镇政府同意,在东江大道(桥头段)及桥鸿路、光明路、龙桥路共设置8处限高设施实施车辆限高通行,具体位置分别为:
①桥东大桥往桥鸿路方向路口,
②东江大道邵岗头段往桥鸿路转右处,
③光明路桥头供销社路口,
④龙桥路与东深路交汇处,
上述位置限行高度为3.1米;
⑤东江大道与常平交界处,
⑥东江大道与企石交界处,
⑦东江大道(桥东大桥左转往常平),
⑧东江大道(桥东大桥右转往企石),
上述限行高度为2.8m;
来源:悦读桥头
编辑:刘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