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东莞市民公积金个人可贷额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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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9-01 18:08

9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执行新个贷率区间流动性调解系数的通知》。通知显示,由于个贷率上升至新区间,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负数。根据《关于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从1调至0.8。这也意味着,10月起东莞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会降低。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2020年7月末,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6%,已从区间75%<个贷率<85%上升至85%≤个贷率≤90%,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负数,故自10月起执行新区间的流动性调节系数0.8。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是和流动性调节系数成正比的关系。流动性调节系数从1调至0.8后,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也将降低。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额度没变,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依然为12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也保持80万元不变。

【举例说明】

根据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 +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

举例:某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是9万元,缴存时间40个月(对应时间系数为1),公积金月缴存额是3000(对应收入调节系数为10)

调整前:可贷额度=9万元×(1+10)×1=99万。

调整后:可贷额度=9万元×(1+10)×0.8=79.2万。

采写:南都记者 黄慧萍

编辑:黄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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