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参加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人大代表们对汕尾市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进行投票表决,这是汕尾市首次对民生实事项目在人大会议上进行投票表决,这些项目包括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建设一批“四好农村路”,提高医疗补助标准等。
步入九月,汕尾十大民生实事项目进展如何,2日,南都从汕尾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提高医疗补助标准,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建设一批“四好农村路”三项民生实事进展顺利。汕尾市政府新闻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针对十大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将陆续向社会公布。
累计发放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金超4亿元
汕尾市民政局出台了《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补差水平的通知》《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切实提高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水平,达到或超过省的要求。特别是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比去年提高了21%,比省提高10%的要求高出一倍,在我省四类地区当中排名靠前,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目前,汕尾市民政局已全部完成2020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关于“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的所有事项,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并补发不足部分。截至7月底,全市累计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约4.402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6.55万人次。
10月份实现砂土路清零目标
汕尾“建设一批‘四好农村路’”工作任务,主要是完成砂土路改造533公里,完成危桥改造12座。截至8月27日,汕尾全市已完成砂土路改造60.5公里,完成危桥改造4座。其中乡、村道砂土路完成52.8公里,200人以上自然村7.7公里。各县(市、区)均已完成建设任务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已基本完成招投标工作,部分县区已经先行开展建设工作。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称,“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率较低,主要是因为交通建设项目在建设前需要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后方可开工。该局将充分利用9月份施工黄金期,抓早抓紧抓实抓细“四好农村路”建设,确保9月底基本完成任务,10月份完成收尾工作,实现砂土路清零目标。
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及“二次救助”工作启动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提高医疗补助标准,实施疫苗冷链配送和预防接种标准化建设”,这是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
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经过多次调研和测算,结合汕尾市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关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一方面是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突破原来只能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内合规医疗费用的规定,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外的自费费用纳入“二次救助”范围。
二是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额度翻倍增长,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继续降低起付线,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即可纳入“二次救助”范围。
三是特定人群实现“零支付”。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100%,不设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真正实现“零支付”。
加强督办促进民生实事项目落实
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将十件民生实事列入今年监督工作计划,并制定《2020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督办分工方案》,分工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跟踪督办。
目前,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已经全面、深入地开展督办工作,结合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市人大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工作委员会集中开展跟踪督办,深入到牵头责任单位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有关部门全力以赴抓好2020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
十件民生实事
2020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按票决得票高低排列,具体为:1.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2.提高医疗补助标准;3.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4.高标准抓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5.建设一批“四好农村路”;6.提高生均经费和贫困子女教育保障水平;7.建设一批学校厕所、农村厕所、城市公厕和旅游厕所;8.建设一批便民惠民政务服务项目;9.实施就业提升工程;10.配套村(社区)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
采写:南都记者 唐建丰
编辑:唐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