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桥头镇的“中秋习俗”素有“游灯笼”“赏花灯”“猜灯谜”的传统。适逢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双节同庆,桥头文广中心延续举办2020年“我做灯笼”征集评选活动,向全镇人民征集手工制作的灯笼。
活动将充分发动以村(社区)、学校、企业等为单位组团参赛,突出传统手工技艺的传承和创新,创造性开发参赛者的动手能力,通过灯笼的制作传递传统手工技艺制作的特色与趣味。参赛作品通过评选后,获奖作品将在莲城展览馆进行展览。
为了更好的举办好本次灯笼制作征集评选活动,特邀请手工技艺制作专家开展灯笼制作培训活动,为参赛者进行培训指导。
培训地点:
●东莞市文化馆桥头分馆二楼
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11日
课程时间:2020年9月12日
14:00—17:00
●作品收集时间:9月25日
9:00-12:00,14:30-19:30
●作品评选时间:9月29日
●报名及评选地点:东莞市文化馆桥头分馆二楼
评选奖励:
由评委现场评选出优秀作品62个,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入选奖、最具特色奖及最佳组织奖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一等奖600元(2个)
二等奖500元(5个)
三等奖400元(10个)
优秀奖300元(15个)
入选奖200元(20个)
最具特色奖1000元(2个)
最佳组织奖1000元(8个)
征集要求
●发挥创意,自由创作,纯手工制作,以体现灯笼制作技艺为主,不得通过网上采购直接拼装而成,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
●参赛作品必须是个人或团队原创,每人或每个团队提交作品不超过两件;以单位名称组织参加比赛的数量不限;
●灯笼制作的形状自定,宽度约为20-50cm,以经久耐用材质为主,如竹、塑胶、纸张;
●参赛作品以“悬挂方式”制作,并易于布置为原则;
●为安全起见,如灯笼需发光,请采用电子或电池供电照明,切勿用蜡烛;
●解释权和作品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报名方式
●以个人名义报名的参赛者,于9月25日带上报名表和参赛作品一同交至东莞市文化馆桥头分馆二楼;
●以各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组织报名的,须安排负责人收集整理参赛作品,做好作品信息统计,自行编号并贴好标签,于9月25日带上参赛作品以及报名表、盖有单位公章的作品信息汇总表一同交至东莞市文化馆桥头分馆二楼;
来源:悦读桥头
编辑:刘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