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虾米音乐”因未经授权播放林俊杰的歌曲《完美新世界》,被权利人海蝶公司告上法庭。近日“知产北京”通报本案二审审结,虾米音乐败诉,需赔偿海蝶公司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合计1500元。
据了解,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主要业务包括音乐制作发行、音乐企划宣传、母带/词曲版权经营、数字音乐平台等,打造过阿杜、林俊杰、许嵩等歌手。“虾米音乐”由阿里文化公司负责开发和运营。
2019年,海蝶公司发现“虾米音乐”通过信息网络的方式向用户大量提供林俊杰在《她说》专辑的曲目《完美新世界》;而海蝶公司享有专辑《她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且从未向“虾米音乐”授权。海蝶公司认为,“虾米音乐”此举严重侵犯了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且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而将“虾米音乐”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认为,海蝶公司是涉案歌曲《完美新世界》所属专辑的权利人,阿里文化公司未经授权提供《完美新世界》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海蝶音乐的合法权益。因此,一审法院判决“虾米音乐”赔偿海蝶公司经济损失1200元及维权合理费用300元。
随后,阿里文化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阿里文化公司认为,海蝶公司不能证明其享有涉案歌曲的著作权和邻接权授权;且“虾米音乐”平台上播放的MV属于类电作品,而海蝶音乐主张权利的属于录音制品,两者之间存在差异,被诉侵权行为不成立。此外,阿里文化公司还认为一审判赔数额过高。
北京知产法院二审确认,涉案歌曲所属专辑权利人——海蝶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已经将其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及邻接权授予北京海蝶公司;此外,法院认为阿里文化公司的其他主张缺乏事实和依据。
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00元及维权合理费用300元。
据南都记者了解,这不是海蝶公司首次因音乐版权与“虾米音乐”对簿公堂。
此前,由于未经许可提供林俊杰、BY2、郭美美以及薛之谦等多位歌手作品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虾米音乐”多次被海蝶音乐告上法庭,且案件均以“虾米音乐”败诉告终。
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