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被告医院:姚策出生前已感染乙肝,索赔金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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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9-11 18:42

9月11日,“错换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未当庭宣判。南都记者从原告代理律师周兆成处获悉,被告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仅有2名代理律师出庭,认为原告诉求的赔偿金额数额过高,并提出患癌青年姚策在其母亲怀孕期间就已感染乙肝病毒。南都记者获悉,庭审期间,原告姚策的生父生母均情绪激动,泣不成声。作为证人出席的姚策养母也数度落泪。

焦点一:被告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仅2名律师出庭

据悉,本次庭审共有两个案件,分别为原告姚策生父生母一家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28年前抱错婴儿事件”侵权责任纠纷案,和姚策单独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患癌”侵权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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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兆成告诉南都记者,庭审中,被告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不否认当年的“抱错”事件,但认为原告诉求的赔偿金额过高。姚策的生父郭先生表示,被告医院方认为其诉求的误工费太高。

民事起诉状显示,姚策在出生时因被错抱,导致其脱离亲生父母监护,使得其未尽到严格的乙肝加强治疗,导致其年仅28岁就罹患肝癌晚期。同时,医护人员的重大过失导致姚策被错抱并脱离监护长达28年,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基于此,姚策及其生父生母向医院共计索赔273万余元。9月9日,姚策方向法院追加两个诉求,分别为要求医院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以及医院按每年一万的标准支付共28万元的抚育费。

此外,原告方曾向法院申请,当年负责姚策生母杜女士生产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住院医师郑某、护士耿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9月11日,南都记者获悉,二人并未参加庭审。同时,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没有工作人员出席本次庭审,仅有2名代理律师前来。

焦点二:被告称姚策在出生前就已感染乙肝

28年前的错抱行为与姚策后来患癌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为另一个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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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策。

原告代理律师周兆成认为,有文件显示,开封市在1988年就出台了为新生儿注射乙肝疫苗、阻断乙肝传染的政策。庭审期间,被告方临时出示了新证据,认为该院为省管医院,而前述文件为开封市所发,医院并不受其约束。此外,当年的政策是逐步推进,所要求的程度并非100%。

被告的另一观点为,姚策在其生母杜女士怀孕期间就已感染乙肝病毒。被告方律师称,姚策在两岁半时发现患有乙肝,且结合原告提供材料,排除性传播与输血传播,即感染原因为母婴垂直传播。杜女士怀孕期间乙肝两对半就是大三阳,即体内含有高病毒含量的乙肝病毒,并处于传播活跃期。南都记者获悉,被告方律师并未提供关于出生前就已感染的相关证据。

南都记者了解到,本次庭审中,原告方共有4名证人出庭,除姚策的养父养母外,姚策生父和生母的两名亲属也作为证人。其中一名亲属作证,其孩子1990年在开封附近出生,已接种乙肝疫苗。另一名亲属作证,因杜女士患有乙肝,生产前其特别交代过要给孩子注射乙肝疫苗。

采写:南都记者 詹晨枫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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