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生产化妆品,3企业连续被罚,帅影、兰姿等被吊证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原创2020-09-16 16:11

9月10日,国家药监局连发三份通告,通报了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1批次检出禁用物质的化妆品,以及12批次假冒化妆品。化妆品安全越来越受社会关注,那么,是谁在生产假冒伪劣、有害化妆品?他们又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

国内化妆品重点生产省份的行政处罚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至少有50多家化妆品企业因违法生产受到处罚,其中3家企业数月内连续被罚,5家被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近三成未经批准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

化妆品行业日趋成熟,政府监管也日益趋严。南都大数据研究院统计发现,仅化妆品生产环节,今年以来,广东、江苏、上海、福建等地的药监部门就公布了50多份行政处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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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发现,化妆品企业最主要的违法行为是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化妆品,占比超过35.2%。例如,广东佳柔精细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派雪天蓝草碧香水”(批号:PA190711H2,规格:15ml/支/盒),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EHP)项目不合格,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八条规定而受罚。

其次,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化妆品企业的第二大违法行为,占比达到29.6%。此外,擅自更改配方、使用禁用原料的企业也不在少数,分别占比18.5%和9.3%。

"恭喜染发膏"检出有毒物质氢醌

根据药监部门的行政处罚通告,有5家企业使用禁用物质生产化妆品(如图)。其中,粤药监妆罚〔2020〕2018号显示,广州市恭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两批次‘恭喜染发膏’......检出含有不得检出的物质氢醌”。氢醌,又名对苯二酚,是有毒物质,对人体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或损害肝、皮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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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告显示,韩联美容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在8月19日生产的“玉伊斯净颜痘痘理肤精华液(批号:HLBHBF0201)”和“尚美达净颜痘痘修护液”(批号:HLBBAI-0301)被检出化妆品禁用原料“甲硝唑、地塞米松”。甲硝唑为临床用消炎药,常被违法企业加入宣称祛痘化妆品中,长期使用会引起接触性皮炎,甚至形成耐药性,带来健康隐患。地塞米松是糖皮质激素,短时间内能实现美白、嫩肤,但长期使用含此类成分的化妆品,会使色素沉着,皮肤萎缩、变薄、变黑,部分消费者停用后还会产生激素依赖性皮炎,变成皮肤慢性中毒的“激素脸”。

2获证企业生产假冒化妆品

除了违法添加,还有2家化妆品企业因生产假冒产品受罚。6月12日,惠州利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伪造商品产地的化妆品”被罚款2814元;同月30日,深圳市宝莱化妆品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了五款产品:“娇彩钰妍保湿精华”“娇彩钰妍保湿洗面奶”“娇彩钰妍保湿霜”“娇彩钰妍玻尿酸原液”“娇彩钰妍保湿紧肤水”,被广东省药监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的商品、罚款1548.5元。

有意思的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显示,这两家企业都是化妆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之所以伪造产品信息、冒用他人厂名生产,应该是为了逃避监管及相关责任。

3企业连续被罚,5企业被吊证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梳理发现,在50多家受罚企业中,有3家企业非常“突出”——他们在短短两三月内连续被罚(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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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广州市帅影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广东省药监局6月10日的行政处罚公告中,违法行为“未按照已经注册的配方组织生产化妆品“,即擅自更改配方生产,违法事实可归纳为:1批次“帅影染发膏(红色)”、1批次“帅影染发膏”(棕色)、1批次“帅影染发膏(自然黑)均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检出化妆品禁用物质氢醌,这次被罚款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16元;时隔40天,7月20日,该企业再次出现在处罚公告中,这次是“使用禁用物质生产化妆品”,直接被吊销了生产许可证。

此外,广州市兰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在7月内就两次受罚。第一次是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化妆品、更改配方;第二次是生产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海维斯染膏焗油膏等产品,被吊销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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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发现,除了帅影和兰姿,今年以来,还有另外3家企业被吊证,他们分别是:广州市容皇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美威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露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如上图)。

漳州史力克无证生产被罚54万

在受罚名单中,还出现了2家无证生产企业。

今年7月,广州威姿化妆品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眼线液笔假睫毛套装和viciley眼线液笔,受到广东省药监局处罚;漳州史力克化妆品有限公司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粉饼,违法所得135171元,另有微晶透润两用粉饼18144盒尚未出厂销售。8月,福建省药监局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化妆品,没收库存化妆品及违法所得135171元,处违法所得4倍罚款540684元,罚款金额为此次统计范围内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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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揭阳市雅波精细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和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因为被罚款13.66万和12.26万元。公告显示,前者生产的“伊斯莉®水润清透爽肤水”(生产日期或批号:1011,规格:120ml/瓶)菌落总数超标;后者生产的“康婴健婴儿橄榄洗发沐浴露”(批号:A9265/0002)“甲基异噻唑啉酮”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研究员:杨小旻

设计:林泳希

技术支持:占华平

数据来源:各省份药监部门官网

统计时段:2020年1月1日—9月1日

(以官网发布时间为准)

编辑:杨小旻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聚焦化妆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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