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赵青 今年3月份,广州一10岁女孩小花(化名)和8岁弟弟自行前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商业街二楼的一家理发店理发,在单独进入洗头区域时却遭到理发师持续10分钟的猥亵。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该理发师以猥亵儿童罪获刑二年六个月。
法院查明,2020年3月12日18时许,年仅10岁的小花和8岁的弟弟自行到广州某理发店理发,随后该店理发师古某某带小花单独进入洗头区域。在洗头过程中,古某某将手伸进小花衣服内抚摸其多处隐私部位,猥亵行为持续约10分钟,后小花因害怕强烈要求尽快理发,古某某才将她带到大厅理发。
随后,小花母亲到理发店来接姐弟二人,小花走出该理发店门口后立即将被害经过告知母亲,小花母亲先与古某某进行了对质,随后报警。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至现场,在理发店抓获古某某,将其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据了解,古某某生于1993年,高中文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古某某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对其应当依法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被告人古某某犯罪以后,明知他人报警而留在现场等候司法机关调查,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古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编辑: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