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生意” 做到了交警办事大厅, 东莞这两男子被拘了!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东莞
原创2020-09-20 19:45

胆子真大!明知道买卖驾驶证分是违法的,可东莞樟木头这两个男子却把”生意“做到了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事情发生在9月18日,樟木头交警大队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交通违法时,查获一驾驶证卖分人员,并顺藤摸瓜将违法买分人员抓获。涉嫌买卖分的两人均已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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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交警办事大厅的监控视频显示,9月18日上午9时许,一男子到樟木头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办理交通违法,要求处理一起粤S号牌车辆交通违法扣6分事宜。窗口工作人员问他与车主是什么关系,车辆违法是谁造成的时,该男子李某说车主是他朋友,车辆违法是他本人造成的。然而,当工作人员打开违法照片比对却发现,违法驾驶人根本就不是眼前的李某,细问之下发觉李某有卖分嫌疑,于是向值班民警汇报情况,并由民警将李某控制。

经询问,李某很快承认了其卖分的实事。办案民警随即顺藤摸瓜,很快找到涉嫌买分的人为柯某,并责成其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当日下午,柯某到交警大队投案,并承认其买分的实事。

经调查,李某与柯某两人是通过微信认识的朋友,柯某因开亲戚的车违法,于是与李某联系,商量好以1分100元的价格,由李某帮其亲戚的车代扣6分。18日上午,当李某到交警违法处理窗口办理时被识破,最终两人同时被抓。

因李某、柯某的行为涉嫌违法买卖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樟木头交警大队依法对李某、柯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处罚。目前李某、柯某已被依法拘留。

交警提醒

驾驶证“买分卖分”系违法行为

驾驶证记分是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的管理手段,目的是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而驾驶证“买分卖分”明显与之背道而驰,是一种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驾驶证买卖分行为一经查实,买卖双方均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采写:南都记者 刘辉龙 通讯员 管萱萱

编辑:刘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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