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9月28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4起“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典型挂牌督办案件。“于文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于文波隐瞒其曾被刑事处罚情况,“漂白”身份,违规多次当选人大代表,该组织还先后开办12家企业,非法垄断呼兰区供热、保洁、清冰雪等市政项目。
于文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受审。
哈尔滨市呼兰区于文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黑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张安顺介绍,2004年以来,于文波隐瞒其曾被刑事处罚情况,“漂白”身份,违规多次当选呼兰区、哈尔滨市人大代表,并以企业公司为依托,纠集多人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以于文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哈尔滨呼兰区16年之久,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张安顺介绍,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实施妨害公务、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多起犯罪,以民生要挟政府,在冬季强行中断供热,引发群体性上访,社会影响极坏,群众深恶痛绝。
张安顺还介绍,于文波先后开办12家企业,采取暴力协迫、威逼利诱、贿赂公职人员等手段,非法垄断呼兰区供热、保洁、清冰雪等市政项目,违规获取财政补贴和16个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虚开增值税发票、拖欠税款,造成国家税费大量流失。
值得一提的是,于文波为寻求非法保护,还大肆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其“关系网”和“保护伞”涉及呼兰区委、区政府、公安、国土、税务、住建等20余个部门,严重污染当地政治生态。该案依纪依法查处涉黑腐败和“保护伞”191人(“保护伞”9人),其中厅局级3人、县处级78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2020年8月13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于文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六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