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手信”集体商标注册获批!可在手表、酒具等产品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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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9-30 20:41

南都讯 2020年9月13日,历时5年多的“珠海手信”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终于克服重重困难,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批准。

记者获悉,该商标目前被批准在第14类(手表)及第21类(瓷、陶瓷、陶土或玻璃艺术品;酒具)产品上使用。“珠海手信”集体商标的成功注册,是珠海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大成果,将进一步扩大珠海产品在国内及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为珠海市的品牌形象塑造注入新的活力。

据介绍,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就‘珠海手信’这个商标而言,由于是由珠海手信协会申请的,那么这个协会的成员单位可以在他们的产品(第14类和第21类)打上这个集体商标的LOGO。集体商标的使用本身具有广告效益,因而有利于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扩大产品在国内市及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据介绍,一直以来,珠海市高度重视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出台《关于印发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2020)》,紧扣产业特色、深挖商标资源,将商标品牌战略纳入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力度,广泛宣传和积极推广商标品牌战略,设立商标品牌培育站,送服务进基层入园区。

记者了解到,截止2019年年底,珠海市国内商标申请量合计79889件,有效注册量40719件;截至今年8月,全市企业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257件,中国驰名商标14件,集体商标14件。2019年,斗门区获“中国海鲈之都”的美誉,2019年2月,向国家商标局分别申报“斗门海鲈”(第29类和31类)、“斗门禾虫”“斗门黄沙蚬”“斗门荔枝”“斗门重壳蟹”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金湾区的“黄立鱼”地理标志商标也在培育之中。

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珠海市将进一步强化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指导作用,着力提升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大力鼓励支持企业创建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珠海商标品牌,为向世界展示“珠海制造”品牌形象作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采写:南都记者 王靖豪 见习记者 洪晓可

编辑:王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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