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舒缓压力、缓解疲劳,很多人开始使用按摩椅。许多商场也开始在空地上放置投币按摩椅和二维码按摩椅,供顾客使用。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线上开庭审理了原告爽客智能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爽客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广州市索弗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弗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介绍,涉案专利系名称为“远程控制按摩椅及其远程控制方法和系统”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原告。第三人以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本专利附图1
证据4附图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定,在证据4的基础上结合证据3、证据7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该专利权利要求1、5、13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专利权利要求1、5、13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相应地,从属权利要求亦不具备创造性。故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
原告不服被诉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本专利附图2
原告诉称,被诉决定关于该专利权利要求1与证据4相比的区别特征的认定有误,遗漏了两个区别特征,包括该专利是远程控制按摩椅,而证据4没有公开远程控制按摩椅;该专利有与按摩控制模块电连接的网络通信模块,而证据4没有与按摩控制模块电连接的网络通信模块。
对于区别特征,证据3、7及公知常识均未给出技术启示,故该专利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相应地,权利要求5、13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亦具备创造性。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第三人均认为,该专利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程序合法,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针对该专利是否具备创造性的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采写:南都记者 吴佳灵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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