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学校占用法定节假日等组织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10月12日回应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拟进一步明确,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
学校在节假日安排集体补课,没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人成了学习的机器,过来人都知道这种操作带来的痛苦。唯有老师和家长会叫好,因为他们都认为这是“为了你好”。如今教育领域更加规范,尤其是在教育部门的重重监管之下,情况好了很多,学校在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比较罕见。但是不排除还有部分未成年人享受不了节假日,尤其是特殊学习阶段的学生,比如初三学生临近中考,迫于升学压力,学校可能仍然会在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另外,城市和乡村的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别,毕竟两者所受到的监管环境有所不同,城市学校一旦违规容易被发现,而乡村学校所受到的监管压力可能相对宽松,故容易出现类似的违规动作。
禁止学校在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过去是从减负的逻辑考虑的,所以类似规定是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而从未成年人保护视角立法,规定禁止学校在节假日集体补课,则是层级更高的规范。从违规到违法,一字之差对应不同的制度震慑力。对于学校而言,应该清楚相应的违法风险,需要有更加清醒更加理智的认知。过去在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可能只会受到影响有限的监管,难免会出现阳奉阴违的情况。今后这类行为被定性为违法,显然会带来不同的后果。当然,这需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出明确规定,学校这种举动到底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这类权益主张该由谁做出,对这些问题要说清楚。否则看起来很好的法律就没有实践价值,也就不能起到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
禁止学校在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保护未成年人,学校是重要角色,除此之外,家长对此态度如何也很重要。言及保护未成年人,日常经常发现,家长恰恰是一大障碍,或者说,家长是未成年人保护的一大薄弱环节。究其原因或在于,家长潜意识中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产”,一旦出现不当操作,或者认为自己孩子别人没资格管,或者以“为了孩子好”为由辩解。而涉及教育问题,这种倾向可谓更为明显。至于对待补课,家长态度向来复杂,即便“禁止学校在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这种底线要求,可能在部分家长看来都未必合理。
如今法律规定这种操作违法,对于家长而言无异于一堂法律课。在理清自己和孩子的关系,理解何种教育才是好的教育这些问题上,家长要多一些理性,要更新观念。孩子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个体,他们有自己的权益,家长给予爱的前提是要尊重孩子。在一个强调未成年人保护的时代,一句“为了孩子好”是不能解释那些不当做法的,相反只会被视为观念落后为人所不齿的笑料。
编辑:张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