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叶永青被诉抄袭案预计12月开审,北京法院公告送达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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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0-17 22:09

比利时艺术家西尔万起诉画家叶永青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有了新进展。10月17日,南都记者从人民法院公告网获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刊登开庭传票。公告显示,现依法通知叶永青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届时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案件预计在今年12月公开审理。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9年2月,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对外发声称画家叶永青抄袭其创作并从中获利,该消息随后在艺术圈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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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尔文起诉叶永青,图左为叶永青画作,图右为希尔文画作。

对于被指抄袭,2019年2月,叶永青曾回复南都记者称“正在争取与这位艺术家取得联系”,其称“这是对我影响至深的一位艺术家”,此外未作其它回应。同年3月7日,四川美院通过公众号声明称,对于网上反映该校退休教师叶永青个人相关作品涉嫌抄袭的说法,已成立工作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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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克里斯蒂安·西尔万在北京起诉叶永青后,该案近期有了新进展。10月17日,南都记者从人民法院公告网获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10月13日已对该案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开了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据公开资料显示,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通常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拒收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该公告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原告克里斯蒂安·西尔万诉被告叶永青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叶永青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并依法向叶永青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证据材料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

公告还显示,上述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知产法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叶永青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根据公告内容,该案预计将于今年12月进行庭审。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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