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搞钱”被捕,某些地方执法机关办案究竟还有多少猫腻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评论
原创2020-10-20 07:47

日前,湖南张家界警方向媒体透露,涉嫌盗取当事人25.5万元的张家界慈利县公安局辅警唐虎,已于9月28日由慈利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罪名为贪污罪。据上游新闻报道,该名唐姓辅警即在此前被爆出“搞钱”风波的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任职,其于协助办理案件过程中,“记住了被害人的银行账号及密码等信息,然后通过登录自己的支付宝转走被害人财物”。

“办案就是为了搞点钱”,本月上旬,时任张家界市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鹏、指导员涂绍吾被披露在办理武汉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一案中,多次向涉案公司代表表示“办这个案子的初衷,就是想搞点钱”等内容,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张家界市公安局曾回应称,对网民反映的办案民警违纪违规问题,联合调查组正在开展调查,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好巧不巧,“搞钱”的前情还没查出个所以然,同一个派出所的衍生案件倒是基本实锤了:经查实,办案机关辅警在协助办案过程中“记住了被害人的银行账号及密码等信息”,通过支付宝转走了被羁押人员25.5万元。同一间派出所,连续出现两起貌似孤立的“搞钱”事件,很难用巧合来解释。而现在看来,辅警“搞钱”的手段、过程可以说非常粗糙甚至笨拙,留下了大量证据、痕迹,甚至其中一次转账记录直接标注和指向了自己。

现在的问题是,究竟是什么支撑着协助刑事案件办理的工作人员如此肆无忌惮?无论是盗取还是贪污,如此有迹可循的公然越界,该辅警伸手之前难道就没有进行过基本的风险评估?对被羁押人员的财物,办案人员究竟有多大的处置权限?而且很难不让人联想,此番辅警涉贪与此前时任涉事派出所所长的“搞钱”风波,是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按照彼时涉事警员给出的解释,“搞钱”的说法只是误会,但在“所长办公室录音取证”的这个所谓“误会”,似乎对并不在场的其他参与办案人员也造成了某种影响。“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派出所所长随口(而且多次)一说的“搞钱”,与辅警高达五十多次的盗取被羁押人员账户款项之间,是否能反证出部分办案机关极端不规范执法的恶劣风气?

回到此番多次爆出不规范执法争议的案件本身,武汉远成公司多人被湖南慈利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予以跨省抓捕,后即爆出办案人员“办案初衷就是想搞点钱”的录音风波,据称办案人员“要价从5000万一路降到800万”,远成公司一方代理律师也曾向外界力陈本案的管辖权争议,种种迹象让人很难不对慈利方面办理本案的动机产生疑问。从所长“办案就是为了搞钱”到辅警通过拙劣手段真的搞到了钱,基于本案所涉案款已经多次出现争议,以及其他多例跨区域办案对“多金”案件的热衷,有必要彻查“案款提留”是否对一些地方办案机关跨地区趋利性办案造成某种客观激励。

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具体执法行为“搞到钱”,类似收费罚没与部门利益挂钩的执法陋习,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不能再被沿用。需要建起制度屏障,让执法与利益绝对隔绝,这不仅事关个案公正,更影响到执法公信力与法律权威。

编辑:张子庆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