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由深圳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深圳律师学院主办,贵州贵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承办,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普法办、深圳市司法局特别支持的歌乐山大讲堂第五十四期,在深圳市法学会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线上网络直播同步进行。
本期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副会长刘晖律师主持;由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二级大法官的胡云腾教授主讲“正当防卫制度的理解与适用”。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教授发表致辞,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剑民律师做最后点评。
近年来,山东“于欢刺死辱母者案”、云南“90后退伍女兵反杀醉酒男案”、河北“涞源反杀案”、昆山“龙哥案”、福州“赵宇案”等等一系列案件的发生,使得正当防卫制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是人权意识觉醒的结果,是法治进步的结果。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典型案例。
讲座伊始,由张穹教授发表致辞。张穹教授谈到,胡云腾教授在刑法、刑诉法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此次讲座非常重要与难得,刑法、刑诉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纷繁复杂,能够梳理清楚的非胡云腾教授莫属。此外,深圳是散发活力的城市,引领市场经济法治,是法治先行示范区,遇到各类新型疑难问题,应当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研究。
此次讲座,胡云腾教授主要围绕上述两高一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为大家详细解读了正当防卫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理解与适用。分别从正当防卫制度主观上的考量、正当防卫的权利属性、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正当防卫面临的实践难题等几个方面展开,最后,对《指导意见》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分别讲解了《指导意见》的六个创新与十五个应当准确把握的关键内容。
此次讲座,可谓是干货满满,胡教授就如何理解与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带来了新的角度与思路。例如,胡教授认为,正当防卫制度不是干巴巴的理论规范,与人性、文化、情感都相关,应当从人的本性、人的感性、人的理性三个角度理解,具体而言,(1)我们作为自然人,当遇到侵害时必定会产生本能的反应;(2)自我防卫和我们心理情绪相关,在遇到不法侵害时会产生愤怒、恐惧或者悲伤等心理;(3)自我防卫也是理性的选择。判决应当有温度,律师的辩护同样应当有温度,因此,理解与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不是讲法律概念,而是从上述三个角度去考量。
讲座后,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剑民律师做最后点评。郑律师表示,此次讲座仍意犹未尽,胡教授授课内容操作性强,能够直接运用于案件办理中。相信此次讲座,为大家准确理解正当防卫制度、正确处理涉正当防卫案件、依法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书记曹海雷,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林昌炽,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翔,曾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委张德昌,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主席、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深圳律师学院执行院长方惠,西政深圳校友会会长刘辉,西政深圳校友会名誉会长廖明霞,西政深圳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国江,西政深圳校友会副会长骆振中、罗新斌,西政深圳校友会副秘书长汪建勇、方俊,西政深圳校友会理事、网编部部长陈伟,西政深圳校友会会员部部长周坤等出席本期沙龙。
文:张一鎏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