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类,马某礼等7人被判一年三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徒刑。11月4日,南都记者从开平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开平警方深入开展“飓风2020”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收缴各类野生动物863头(只),其中食蟹猴、虎纹娃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23只。
近日,开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宗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团伙案件的七名被告人作出判决:被告人马某礼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张某森等六人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缓刑二年六个月至缓刑一年三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8000元至10000元不等,责令上述七人连带赔偿野生动物资源及生态损害共150000元,并在江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嫌疑人兜售的鹰类。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马某礼等七人在开平市、鹤山市、广州市等地辗转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鹰类,于2019年8月被开平市公安机关抓获,现场缴获鹰类野生动物共8只。经广东省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原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的鹰类包括苍鹰、雀鹰、褐耳鹰、松雀鹰、凤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估算总值人民币约20万元。
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本案被告人马某礼等七人最终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给其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分子敲响了警钟,同时也警示教育社会公众,要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才能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开平市公安局负责人士表示,今年以来,开平市公安机关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深入开展“飓风2020”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涉野生动物案件的侦查力度,共侦破涉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1宗,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1人次,依法收缴各类野生动物863头(只),其中食蟹猴、虎纹娃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23只,收缴犀牛角、马来穿山甲鳞片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约8.31公斤,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有效保护了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编辑:曾育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