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江海区通报首宗涉黑案件审理情况,成员最高获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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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1-06 21:07

南都讯 11月6日上午,江门市江海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江海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江海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区首宗涉黑案件——陈耀来等8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的审理情况。江海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江海区扫黑除恶办副主任戚金龙主持会议,相关媒体记者、群众代表、法院干警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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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法院通报了陈耀来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的办理情况、案件基本事实和判决结果。2020年5月20日,江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案。8月19日,江海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对陈耀来、邱志明等8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判处25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陈耀来、邱志明、等7人表示不服,提出上诉。10月27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介绍,陈耀来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是江海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侦办的辖区内的首宗涉黑案件,在江海区辖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本次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案件的犯罪事实和对罪犯的量刑判罚情况,及时回应了社会群众关切,展示了江海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彰显了政法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取得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表达了全区人民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江海区人民法院共受理由江海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18件65人,已于2020年8月全部顺利审结。据了解,该院是江门市最先完成“案件清结”行动任务的基层法院。涉黑涉恶上诉案件,均被上级法院维持原判。

采写:南都记者严亮  通讯员黄妙姿

编辑: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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