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法治城市示范建言”歌乐山大讲堂五院四系校友论坛举办

南方都市报APP • 深圳资讯
原创2020-11-09 18:06

11月8日下午,由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普法办资助的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提升项目——歌乐山大讲堂举办第五十六期特别活动,以“五院四系校友‘我为法治城市示范建言’”为主题开设论坛。来自我国法学传统知名院校“五院四系”的 9位校友代表受邀进行研讨,分享各自心中法治城市示范的未来“画像”,为深圳建设法治城市示范贡献法律智慧。论坛同步在线直播吸引了逾20万网友观看。

1.jpg

五院四系校友“我为法治城市示范建言”论坛现场

“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五院”指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四系”指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这四所著名学府的法律学系(现均为法学院)。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先生在致辞中表示,要像做高科技产业一样做好法治示范城市。他认为,深圳过去四十年的发展靠四个字:一是“创新”,通过创新驱动产业繁荣,促进深圳本土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二是“法治”,通过法治持续打造深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圳的营商环境已经从便利化走向法治化,我们要更好地保护公民和企业家的人身权、人格权和财产权。最后,蒋溪林局长强调,深圳未来发展还是要靠创新和法治。”他说。

2.jpg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致辞

3.jpg

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代表、深圳大学兼职教授钟晓渝主题分享

嘉宾主题分享环节,9位嘉宾奉上了精彩的法学饕餮。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代表、深圳大学兼职教授钟晓渝围绕“法治是创造深圳奇迹的法宝”的主题。据钟晓渝介绍,在深圳四十年的发展史上,有两件影响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又与法治直接相关的事件。第一件是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这个《条例》依法宣告了特区的成立。第二件是1992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授权决定》,这个授权决定再次改变了深圳的命运。该决定发布后,深圳完善了政权结构、引进法律人才、特区立法权成为特区改革创新最重要的法律武器。他强调,特区立法权为深圳的改革创新提供了立法保障,通过立法推动了大量的改革,是创造深圳奇迹的法宝。“现今国家给了深圳两个政策——先行示范区和综合改革试点,我们要更好地用好特区立法权,为全面示范和完成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提供重要的武器。”

4.jpg

北京大学校友代表、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春主题分享

北京大学校友代表、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春围绕“深圳特区 40 年与国际仲裁创新”的主题,就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问题进行分享。他认为,这“三化”就是深圳经济特区国际仲裁走过的四十年道路的三条主要经验。“特区国际仲裁的所有创新都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是为了满足国家和市场发展的需要而创新,为了满足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需要而创新,为了满足市场主体不断变化的纠纷解决需求而创新。在未来,应该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这三条道路。”

文、图:记者张一鎏  方俊 、刘大亮

编辑:冯肖慧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